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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观点 摩洛哥矿业投资法律全景指南|全国联网排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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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工程ღ✿ღ!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ღ✿ღ,水利工程ღ✿ღ,尊龙凯时 - 人生就是搏!ღ✿ღ,尊龙凯时ღ✿ღ,交通工程ღ✿ღ,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官网入口ღ✿ღ,摩洛哥王国(The Kingdom of Moroccoღ✿ღ,以下简称“摩洛哥”)位于非洲西北部ღ✿ღ,是一个濒临大西洋和地中海的沿海阿拉伯国家ღ✿ღ。其东部与阿尔及利亚接壤ღ✿ღ,南部毗邻西撒哈拉ღ✿ღ,北隔直布罗陀海峡与西班牙ღ✿ღ、葡萄牙相望ღ✿ღ。摩洛哥是联合国ღ✿ღ、世界贸易组织ღ✿ღ、世界银行ღ✿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ღ✿ღ、阿拉伯联盟ღ✿ღ、非洲联盟及马格里布联盟等国际与区域组织的成员国ღ✿ღ。

  据摩洛哥计划高专署(Haut-Commissariat au Plan,以下简称“HCP”)与世界银行数据ღ✿ღ,2023年摩洛哥农业ღ✿ღ、工业ღ✿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4%ღ✿ღ、25%和61%ღ✿ღ;其中矿业贡献约10%–15%ღ✿ღ,渔业约占2.3%ღ✿ღ。摩洛哥政治局势稳定ღ✿ღ、开放程度较高ღ✿ღ,经济结构多元且发展前景良好ღ✿ღ。政府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ღ✿ღ,改善投资环境并提供多项外资优惠政策ღ✿ღ,中资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规避关税壁垒ღ✿ღ、降低成本并提升收益全国联网排列3ღ✿ღ。

  摩洛哥位于非洲大陆西北端ღ✿ღ,国土面积45.9万平方公里(不包括西撒哈拉26.6万平方公里)ღ✿ღ,是世界排名第57位ღ✿ღ。摩洛哥东部及东南部与阿尔及利亚接壤ღ✿ღ,南部为西撒哈拉ღ✿ღ,西濒浩瀚的大西洋ღ✿ღ,北临地中海ღ✿ღ,隔直布罗陀海峡与西班牙相望ღ✿ღ,扼地中海西端出入门户ღ✿ღ,海岸线多公里ღ✿ღ。摩洛哥是世界少有的同时拥有大西洋和地中海海岸线世纪初ღ✿ღ,摩洛哥曾先后被西班牙和法国殖民者统治ღ✿ღ。1956年3月2日ღ✿ღ,摩洛哥取得独立ღ✿ღ。1957年8月14日定国名为摩洛哥王国ღ✿ღ,穆罕默德五世成为摩洛哥独立后的第一位国王ღ✿ღ。1961年2月ღ✿ღ,穆罕默德五世国王逝世全国联网排列3ღ✿ღ,其子穆莱·哈桑王储即位ღ✿ღ,称哈桑二世ღ✿ღ。1999年7月23日ღ✿ღ,哈桑二世国王病逝全国联网排列3ღ✿ღ,长子西迪·穆罕默德王储于7月30日正式登基ღ✿ღ,称穆罕默德六世ღ✿ღ,是阿拉维王朝第22位君主ღ✿ღ。穆罕默德六世国王即位后ღ✿ღ,坚持君主立宪制ღ✿ღ、多党制等既定政策ღ✿ღ,注重发展经济ღ✿ღ,强调依法治国ღ✿ღ,优先解决贫困ღ✿ღ、就业等社会问题ღ✿ღ。同时加大反恐力度ღ✿ღ,积极参与国际反恐合作ღ✿ღ。

  摩洛哥实行君主立宪制ღ✿ღ,议会实行两院制ღ✿ღ,国王是国家元首ღ✿ღ、宗教领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ღ✿ღ,拥有最高权力ღ✿ღ。首相是政府首脑ღ✿ღ,由议会选举中得票最多的政党任命ღ✿ღ,拥有提名和罢免大臣ღ✿ღ、解散议会等重要权力ღ✿ღ。议会拥有唯一立法权ღ✿ღ,众议院占主导地位ღ✿ღ。目前ღ✿ღ,摩政局总体保持稳定ღ✿ღ。但摩区域发展不均衡ღ✿ღ、失业率较高ღ✿ღ,游行ღ✿ღ、罢工等事件仍有发生ღ✿ღ。

  摩洛哥实行多党制ღ✿ღ。现有35个政党ღ✿ღ,各党均宣布拥护国王和伊斯兰教ღ✿ღ,在大政方针上与国王保持一致ღ✿ღ。现任政府为2021年10月组阁ღ✿ღ,政府首脑为阿齐兹·阿赫努什(Aziz Akhannouch)ღ✿ღ,为执政党全国自由人士联盟党魁ღ✿ღ。

  摩洛哥自然资源丰富ღ✿ღ,其中磷酸盐(Phosphate)是最主要的矿产资源ღ✿ღ。根据摩洛哥磷酸盐集团(OCP Group)与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数据ღ✿ღ,摩洛哥及其西撒哈拉地区的磷酸盐储量估计超过1,100亿吨ღ✿ღ,已探明约500亿吨ღ✿ღ,占全球储量的70%–75%ღ✿ღ,居世界首位ღ✿ღ。其他主要矿产包括铁ღ✿ღ、铅ღ✿ღ、锌ღ✿ღ、钴ღ✿ღ、锰ღ✿ღ、钡ღ✿ღ、铜ღ✿ღ、盐ღ✿ღ、磁铁矿ღ✿ღ、无烟煤和油页岩等ღ✿ღ。其中ღ✿ღ,油页岩储量估计超过1,000亿吨ღ✿ღ,可提炼原油约60亿桶ღ✿ღ,约占全球储量的3.5%ღ✿ღ。

  摩洛哥渔业资源同样丰富ღ✿ღ,被称为“捕捞之国”ღ✿ღ,拥有500余种鱼类ღ✿ღ,其中已商业化开发约60种ღ✿ღ,是非洲第一大渔业生产国ღ✿ღ。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ღ✿ღ,丹吉尔—盖尼特拉高铁于2018年11月正式通车ღ✿ღ,全长约200公里ღ✿ღ,最高时速320公里/小时ღ✿ღ,为非洲首条高铁ღ✿ღ。世界最大光热电站之一——努奥瓦尔扎扎特光热项目位于撒哈拉沙漠北缘ღ✿ღ,总装机容量约580兆瓦ღ✿ღ。此外ღ✿ღ,丹吉尔地中海港年吞吐量逾900万标准箱ღ✿ღ,为非洲最大港口ღ✿ღ。

  在制造业方面ღ✿ღ,摩洛哥已成为非洲汽车产业中心ღ✿ღ。2023年ღ✿ღ,汽车产量约56万辆ღ✿ღ,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超过138亿美元ღ✿ღ,连续多年位列非洲第一ღ✿ღ。航空制造业也快速发展ღ✿ღ,摩洛哥成为欧洲与美国航空产业的重要合作基地ღ✿ღ。

  据(HCP数据ღ✿ღ,摩洛哥在2023年经济增长率为3.2%ღ✿ღ。国际评级机构惠誉(Fitch Ratings)在2023年12月维持摩洛哥长期信用评级为“BB+”ღ✿ღ,展望稳定ღ✿ღ。

  摩洛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ღ✿ღ。根据摩洛哥运输与后勤部统计ღ✿ღ,摩公路网总里程约57,334公里ღ✿ღ,在非洲国家中名列前茅ღ✿ღ,道路状况良好ღ✿ღ。铁路由摩洛哥国家铁路局统一管理ღ✿ღ,截至2019年总里程约2,295公里ღ✿ღ,其中包括200公里高铁段(丹吉尔—盖尼特拉线)ღ✿ღ。摩洛哥机场管理局数据显示ღ✿ღ,摩洛哥全国拥有16个国际机场ღ✿ღ、10个国内机场ღ✿ღ,并设有多处供轻型航空器起降的简易机场ღ✿ღ。摩洛哥港务局统计ღ✿ღ,摩洛哥共有38个港口ღ✿ღ,包括13个商业港ღ✿ღ、19个渔港和6个游艇港ღ✿ღ,主要港口有丹吉尔地中海港ღ✿ღ、卡萨布兰卡港ღ✿ღ、萨菲港及纳祖尔港等ღ✿ღ。

  近年来ღ✿ღ,中摩关系持续升温ღ✿ღ,经贸合作势头良好ღ✿ღ。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ღ✿ღ,2023年中国对摩洛哥直接投资流量为2.42亿美元ღ✿ღ,截至2023年末存量达5.13亿美元ღ✿ღ。两国已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ღ✿ღ,并在汽车零部件ღ✿ღ、新能源汽车电池ღ✿ღ、电子组装等领域形成新投资热点ღ✿ღ。在中摩经贸合作中ღ✿ღ,一批中资企业已率先计划在摩洛哥落地ღ✿ღ,并定位于服务欧洲与北美市场的配套生产ღ✿ღ。例如ღ✿ღ,中国-德国合资的Gotion High-Tech计划在摩洛哥建设电动车电池gigafactoryღ✿ღ,起步投资约13亿美元ღ✿ღ,未来有望扩至数十亿美元ღ✿ღ;中国的CNGR Advanced Material计划在Jorf Lasfar建立电池正极材料厂ღ✿ღ;中国的Hailiang与Shinzoom分别计划布局铜加工和负极板厂ღ✿ღ;此外ღ✿ღ,中国昆泰宏景也已经计划投资地毯脚垫等汽车内饰件生产厂ღ✿ღ,华为也与中国合作伙伴在摩洛哥投资约3,000万欧元设立汽车零部件基地ღ✿ღ。这些中资项目借助摩洛哥优越的地理位置ღ✿ღ、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及完善的汽车产业链ღ✿ღ,正成为摩洛哥打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中心”战略中的关键组成ღ✿ღ。

  综合来看ღ✿ღ,摩洛哥是非洲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ღ✿ღ,地处连接欧洲ღ✿ღ、中东和非洲的战略枢纽ღ✿ღ。无论在2011年“阿拉伯之春”运动期间ღ✿ღ,还是在近年地区安全形势复杂的背景下ღ✿ღ,摩洛哥始终保持政局稳定ღ✿ღ、社会秩序良好ღ✿ღ。摩洛哥经济开放程度高ღ✿ღ,已与欧盟ღ✿ღ、美国ღ✿ღ、阿联酋ღ✿ღ、土耳其等共56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ღ✿ღ,并于2019年正式加入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ღ✿ღ,为出口扩张与对非合作奠定坚实基础ღ✿ღ。摩洛哥正加快推进工业化ღ✿ღ、数字化与农业现代化进程ღ✿ღ,对外资企业保持友好开放的政策取向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

  摩洛哥主管外国投资的机构为摩洛哥投资与出口发展署(Agence Marocaine de Développement des Investissements et des Exportations, 以下简称AMDIE)ღ✿ღ,其隶属于政府负责投资与公共政策协调的大臣级代表ღ✿ღ。AMDIE成立于2017年底ღ✿ღ,由原“摩洛哥投资促进署(AMDI)”与“摩洛哥出口促进署(Maroc Export)”合并而成ღ✿ღ,负责推广摩洛哥投资环境ღ✿ღ,分析并发布投资指标ღ✿ღ,向政府提供立法与规章建议ღ✿ღ,以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并支持摩洛哥企业出口ღ✿ღ。

  此外ღ✿ღ,大区投资中心(Centres Régionaux d’Investissement,以下简称“CRI”)于2002年成立ღ✿ღ,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财政的公共机构ღ✿ღ,由各区域瓦利(Wali)负责监督ღ✿ღ。CRI设有行政委员会ღ✿ღ,负责投资项目的受理与协调ღ✿ღ,审批年度计划与预算ღ✿ღ,制定融资和市场管理机制ღ✿ღ。其主要职责包括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ღ✿ღ,指导投资程序ღ✿ღ、解释优惠政策ღ✿ღ、提供行政咨询与创业支持等ღ✿ღ。

  摩洛哥在对内对外投资管理上秉持国民待遇原则ღ✿ღ,依据摩洛哥的新《投资宪章》(Framework Law No.03-22)及配套机制实施统一规则与激励ღ✿ღ。在一般行业ღ✿ღ,外资可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ღ✿ღ,具体许可与比例要求依行业监管法办理ღ✿ღ。就资本市场而言ღ✿ღ,上市公司外资持股不设总量上限ღ✿ღ,外资与本土主体在证券交易方面原则上享受同等待遇ღ✿ღ。

  政府鼓励的重点产业包括风能ღ✿ღ、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ღ✿ღ,旅游业ღ✿ღ,电子产业ღ✿ღ,汽车产业ღ✿ღ,航空航天ღ✿ღ,纺织成衣ღ✿ღ,农食加工业ღ✿ღ,海产品加工业ღ✿ღ,以及外包/呼叫中心等ღ✿ღ。磷酸盐上游采掘领域由国家通过OCP实行专营ღ✿ღ,外资通常不得进入采掘环节ღ✿ღ,但下游加工及相关产业链开放度较高ღ✿ღ。

  农业ღ✿ღ、不动产等个别领域仍适用部门立法的特别规定ღ✿ღ。法律上ღ✿ღ,外资原则上不得取得农业/林地所有权ღ✿ღ;如需在农业区块落地ღ✿ღ,可选择长期租赁ღ✿ღ,或先依法申请“非农业用途许可”后再行处置ღ✿ღ。

  根据《摩洛哥进出口指南》和摩洛哥外汇管理局现行规定ღ✿ღ,摩洛哥的外汇管理体系在经常项目上高度自由化ღ✿ღ,但对资本项目仍实施一定审查与备案制度ღ✿ღ。摩洛哥自1993年根据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VIII条ღ✿ღ,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ღ✿ღ,授权银行可直接办理外汇收支结算ღ✿ღ,外汇管理局仅进行事后监督与抽查ღ✿ღ。

  商业银行被授权为外国法人和自然人ღ✿ღ、摩洛哥侨民ღ✿ღ、位于摩洛哥境内自由区的企业ღ✿ღ、离岸金融中心单位ღ✿ღ、驻摩洛哥外交机构及国际组织等开立外币账户或“可兑换账户”ღ✿ღ,即可自由汇出投资收益ღ✿ღ、股息ღ✿ღ、利息及出售或清算所得ღ✿ღ,无金额上限且无需事前审批ღ✿ღ。总体而言ღ✿ღ,摩洛哥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外汇账户与结汇制度ღ✿ღ,在确保外汇安全与统计监管的前提下ღ✿ღ,保障外资企业资金的跨境流动与收益汇回ღ✿ღ。

  根据摩洛哥央行(Bank Al-Maghrib)与财政部政策ღ✿ღ,外国投资者在银行业务中享有国民待遇ღ✿ღ,可在相同条件下申请信贷ღ✿ღ、融资与贸易结算服务ღ✿ღ。商业银行依据企业信用状况ღ✿ღ、股权结构ღ✿ღ、项目规模ღ✿ღ、贷款期限及担保形式等因素独立评估授信风险ღ✿ღ,因此ღ✿ღ,外资企业在融资前应与银行充分沟通其资金来源ღ✿ღ、项目可行性及风险控制安排ღ✿ღ,以提升获批贷款和授信额度的可能性ღ✿ღ。

  此外ღ✿ღ,外资(自然人或法人)可通过新设公司ღ✿ღ、对正在组建公司参股ღ✿ღ、对存量公司增资ღ✿ღ、设立分公司/代表处ღ✿ღ、购买有价证券ღ✿ღ、取得动产/不动产权利ღ✿ღ、以外币融资或股东往来账户注资等方式在摩洛哥进行投资ღ✿ღ。以外币融资的外资可适用可兑换制度ღ✿ღ,投资收益(股息ღ✿ღ、利息ღ✿ღ、租金等)ღ✿ღ、处置与清算所得ღ✿ღ,按规定可自由汇出ღ✿ღ。整体而言ღ✿ღ,摩洛哥已形成法律制度较完备ღ✿ღ、政策执行较稳定ღ✿ღ、金融支持渠道较多元的投资环境ღ✿ღ,为外资企业在该国的长期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与融资便利ღ✿ღ。

  近年来ღ✿ღ,摩洛哥政府持续推进投资环境优化改革ღ✿ღ,以进一步提升外资吸引力ღ✿ღ。政府在法律制度层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ღ✿ღ,包括更新投资法制框架ღ✿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ღ✿ღ、推动数字化政务服务ღ✿ღ、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并签署多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ღ✿ღ,以营造更加透明ღ✿ღ、可预期的营商环境ღ✿ღ。根据新版《投资宪章》及AMDIE发布的实施细则ღ✿ღ,摩洛哥政府为吸引外资进入关键产业与地区ღ✿ღ,制定了一系列涵盖财政ღ✿ღ、税收ღ✿ღ、土地及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综合性激励政策ღ✿ღ。新版《投资宪章》确立了“全国统一激励框架+重点区域差异化支持”机制ღ✿ღ,并通过“投资激励基金”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贴或税收返还ღ✿ღ。

  摩洛哥在全国范围内划设多个具备特殊税制的产业园区ღ✿ღ,其中以丹吉尔ღ✿ღ、得土安ღ✿ღ、卡萨布兰卡ღ✿ღ、肯尼特拉ღ✿ღ、非斯及拉云等十余个地区最为集中ღ✿ღ。根据财政法修订ღ✿ღ,2020年起原“出口免税区”正式更名为“工业加速区”ღ✿ღ,并调整其税收政策以符合欧盟税制协调与OECD BEPS要求ღ✿ღ。

  根据工业加速区的规定ღ✿ღ,自2023年1月1日起ღ✿ღ,在摩洛哥新设立的企业在成立后前五个财政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ღ✿ღ;自第六年起ღ✿ღ,对位于工业加速区的企业征收20%的公司所得税ღ✿ღ。除企业所得税外ღ✿ღ,园区内企业还享受多项优惠ღ✿ღ,包括ღ✿ღ: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ღ✿ღ、免征生产与消费税及出口税ღ✿ღ、在企业设立ღ✿ღ、增资ღ✿ღ、扩建及购地环节免缴注册税与印花税ღ✿ღ、营业税和城市税自设立之日起十五年内豁免ღ✿ღ,同时外国投资者分红及股权收益免纳所得税ღ✿ღ,本地居民股息税按7.5%征收ღ✿ღ;此外ღ✿ღ,对来自外国及其属地的货物进口亦享增值税免除ღ✿ღ。这一系列改革标志着摩洛哥从区域性优惠政策体系逐步迈向全国性投资激励机制ღ✿ღ,兼顾吸引外资与维护国际税收透明度ღ✿ღ,显著提升了其作为北非制造与出口基地的竞争力ღ✿ღ。

  根据《摩洛哥公共工程招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ღ✿ღ,摩洛哥对外国承包商进入本地工程建设市场未设许可或配额限制ღ✿ღ,实行平等准入与资格审查制度ღ✿ღ。外国公司可依法参与除国家财政预算资金项目以外的公开招标活动ღ✿ღ,法律上并无禁止外国承包商进入的特定领域ღ✿ღ。外国承包商在参与投标时须提交包括公司章程ღ✿ღ、资本结构说明ღ✿ღ、最近五个财政年度营业额ღ✿ღ、类似项目业绩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文件ღ✿ღ,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程序ღ✿ღ。摩洛哥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ღ✿ღ;对于由国际金融机构或多边组织资助的项目ღ✿ღ,通常由出资方与摩方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具体招标原则ღ✿ღ,可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或有限邀请招标等模式ღ✿ღ。而由国家财政预算出资的项目则限定仅向在摩洛哥注册的法人实体开放ღ✿ღ,外国自然人不得以个人身份承揽工程项目ღ✿ღ。

  在合同文件体系方面ღ✿ღ,摩洛哥的工程建设合同普遍沿袭法国公共采购与工程招标体系ღ✿ღ,在合同条款中须明确工程实施标准ღ✿ღ、验收方式ღ✿ღ、争议解决程序及履约担保等关键事项ღ✿ღ。

  此外ღ✿ღ,根据摩洛哥工商与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ღ✿ღ,商标注册程序对本国与外国申请人一视同仁ღ✿ღ。任何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向该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ღ✿ღ;若申请人为非当地常住人口或无常设机构ღ✿ღ,须指定一名在摩洛哥境内居住的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及后续管理事务ღ✿ღ。

  在摩洛哥ღ✿ღ,投资合作纠纷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ღ✿ღ,具体途径取决于合同约定及争议性质ღ✿ღ。根据摩洛哥《民事诉讼法典》及《仲裁与调解法》ღ✿ღ,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条款ღ✿ღ,选择由摩洛哥法院审理ღ✿ღ,或提交至国内或国际仲裁机构进行裁决ღ✿ღ。摩洛哥法律体系较为完备ღ✿ღ,司法独立性与执行力近年来显著提升ღ✿ღ,但诉讼程序普遍较为冗长ღ✿ღ,平均审理周期相对较长ღ✿ღ,因此商业合同中普遍倾向于选择仲裁作为主要争议解决方式ღ✿ღ。

  摩洛哥的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以《公司法》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为基础ღ✿ღ,并辅以《商事登记法》等配套法规ღ✿ღ,构成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组织与治理框架ღ✿ღ。现行公司法最初于1997年颁布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后经多次修订以符合国际公司治理及投资透明度标准ღ✿ღ。

  在公司类型方面ღ✿ღ,摩洛哥法律承认多种企业组织形式ღ✿ღ,其中最常见的包括有限责任公司(Sociétéàresponsabilitélimitée, Sàrl)ღ✿ღ、股份有限公司(Sociétéanonyme, SA)及简易股份公司(Sociétépar actions simplifiée, SAS)ღ✿ღ。以下将展开逐一介绍ღ✿ღ。

  根据摩洛哥公司法ღ✿ღ,有限责任公司(Sàrl)的设立要求至少1名股东与1名董事ღ✿ღ,股东可为自然人或法人ღ✿ღ,国籍与居住地均无限制ღ✿ღ。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00摩洛哥迪拉姆(摩洛哥法定货币ღ✿ღ,1人民币约等于1.3摩洛哥迪拉姆ღ✿ღ,以下简称MAD)ღ✿ღ,可一次或分期缴纳ღ✿ღ。Sàrl的管理结构相对简洁ღ✿ღ,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及外资独资公司ღ✿ღ。

  股份有限公司(SA)的设立需至少5名股东ღ✿ღ,并由3至12名董事组成董事会ღ✿ღ。股东和董事国籍不限ღ✿ღ,无需为摩洛哥居民ღ✿ღ。最低实缴资本为300,000 MADღ✿ღ;若拟在卡萨布兰卡证券交易所上市ღ✿ღ,则最低注册资本提高至3,000,000 MADღ✿ღ。SA常用于大型企业及公众公司结构ღ✿ღ,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并委任注册审计师ღ✿ღ。

  简易股份公司(SAS)属较新公司类型ღ✿ღ,于近年正式引入摩洛哥公司法体系ღ✿ღ,常用于合资企业或母子公司集团架构ღ✿ღ。SAS至少需2名股东(均须为公司法人)ღ✿ღ,最低注册资本为300,000 MADღ✿ღ。SAS具有灵活的内部治理结构ღ✿ღ,可通过章程自由约定股东权利ღ✿ღ、表决机制及管理架构ღ✿ღ,特别适合跨国集团在摩洛哥设立控股或项目平台使用ღ✿ღ。

  总体而言ღ✿ღ,摩洛哥公司设立程序简便ღ✿ღ、外资准入门槛低ღ✿ღ、无国籍或居住要求ღ✿ღ,且公司资本可由外币出资ღ✿ღ,外资企业可依法享有与本地企业相同的法律地位与经营权利ღ✿ღ。

  根据《摩洛哥担保法》(Law No.21-18, portant réforme des sûretés mobilières,于2019年颁布)以及相关民商事立法ღ✿ღ,摩洛哥的担保与抵押制度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化框架ღ✿ღ。现行法律允许债务人或第三方在摩境内的动产ღ✿ღ、不动产及权利性资产上设立多种形式的担保ღ✿ღ,包括对股份ღ✿ღ、银行账户ღ✿ღ、应收账款ღ✿ღ、合同权利ღ✿ღ、保险单ღ✿ღ、不动产ღ✿ღ、厂房和设备ღ✿ღ、知识产权及债务证券等资产设立抵押或质押ღ✿ღ。

  该体系认可两类主要担保形式ღ✿ღ:一是占有性与非占有性质押ღ✿ღ,适用于动产及权利ღ✿ღ;二是登记型不动产抵押ღ✿ღ,适用于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ღ✿ღ。自《摩洛哥担保法》生效后ღ✿ღ,摩洛哥引入了与英美法相似的浮动抵押机制ღ✿ღ,允许企业以全部现有及未来资产为整体设立担保ღ✿ღ,从而提升融资灵活性与资产利用效率ღ✿ღ。

  在实务操作中ღ✿ღ,设立担保的最常见法律文件为质押合同ღ✿ღ、转让协议或抵押契约ღ✿ღ。担保生效通常需履行登记与公示程序ღ✿ღ,包括向商业登记处ღ✿ღ、担保登记处或土地登记局备案ღ✿ღ,并根据资产性质向相关债权人或主管机关发出通知ღ✿ღ。部分担保行为还涉及印花税与登记税ღ✿ღ,具体金额依合同金额及资产类别计算ღ✿ღ。

  总体而言ღ✿ღ,摩洛哥担保法律体系已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ღ✿ღ,既保留了法系传统的形式主义特征ღ✿ღ,又引入了现代化的统一动产担保登记制度ღ✿ღ,为银行信贷ღ✿ღ、跨境融资及企业资产证券化提供了较高的法律可预期性与执行保障ღ✿ღ。

  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Loi n°33-13 relative aux minesღ✿ღ,于2015年7月24日颁布)及其《实施细则》(Décret n°2-15-807 du 29 décembre 2015)ღ✿ღ,摩洛哥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ღ✿ღ,矿业活动的许可ღ✿ღ、管理与监督均由国家通过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部及其属下的国家碳氢化合物与矿业局(统一负责ღ✿ღ。

  《第33-13号矿业法》第3条明确规定ღ✿ღ:“在摩洛哥王国正式批准的国际公约以及第五条规定的保留条件下ღ✿ღ,矿产品的勘探ღ✿ღ、勘查与开采活动ღ✿ღ,必须依据本法及其执行文本所颁发的矿业权证进行ღ✿ღ。”这意味着任何个人或法人ღ✿ღ,无论国籍ღ✿ღ,若欲在摩境内从事矿业活动ღ✿ღ,均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勘探ღ✿ღ、研究或开采许可证ღ✿ღ。

  此外ღ✿ღ,根据第16条及第17条的实施细则ღ✿ღ,任何勘探许可证或开采许可证的授予ღ✿ღ,均须由土地产权登记官为许可持有人出具一份特殊权证ღ✿ღ。该权证须由申请人承担费用办理全国联网排列3ღ✿ღ,并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ღ✿ღ。经登记后ღ✿ღ,该权证依法赋予持有人与不动产权相关的法律保障ღ✿ღ,包括物权保护ღ✿ღ、转让登记优先及抵押融资等权利ღ✿ღ。

  这一制度使摩洛哥矿业权具备了准不动产属性ღ✿ღ,从而在司法和商业交易层面可作为资产抵押ღ✿ღ、担保或转让对象ღ✿ღ。

  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及其《实施细则》ღ✿ღ,勘探许可证赋予持有人在符合法律及行政规定条件下ღ✿ღ,于指定区域内对特定矿产品进行勘查的专属权利ღ✿ღ。该权利涵盖利用地质ღ✿ღ、地球化学ღ✿ღ、地球物理研究ღ✿ღ、钻探及采样等技术手段ღ✿ღ,以确定矿床存在及其潜在经济价值的活动ღ✿ღ。任何勘查作业均须在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探许可证后方可启动ღ✿ღ,且许可证的申请人与持有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实体ღ✿ღ。

  按照实施细则第19条及相关技术规定ღ✿ღ,勘探许可证所覆盖的区域为四公里见方(4 km×4 km)的正方形区块ღ✿ღ,其边界依照兰伯特坐标系在南北ღ✿ღ、东西方向上划定ღ✿ღ,申请时须以一个固定基准点为中心ღ✿ღ。许可证的初始有效期为三年ღ✿ღ,可经行政部门批准续展一次ღ✿ღ,为期四年ღ✿ღ。勘探许可证持有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负有多项法定义务ღ✿ღ,其中包括ღ✿ღ:

  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及其《实施细则》ღ✿ღ,在勘探许可证区域内一旦发现具备经济价值的矿藏ღ✿ღ,原许可证持有人即享有在该发现区域优先申请矿山开采许可证的专属权利ღ✿ღ。该申请须在勘探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正式提交ღ✿ღ。行政部门批准开采许可证后ღ✿ღ,原覆盖区域内的勘探许可证即自动失效ღ✿ღ,仅对未被新开采许可证覆盖的部分保留权利全国联网排列3ღ✿ღ。对于该未覆盖区域ღ✿ღ,行政部门可向原持有人签发新的勘探许可证ღ✿ღ,其有效期与原许可证剩余期限一致ღ✿ღ。在此期间ღ✿ღ,持有人对新开采许可证区域内的全部勘查工作继续享有专属权利ღ✿ღ,以确保矿业权的延续性与优先开发权ღ✿ღ。

  矿山开采许可证赋予持有人在特定矿区范围内专属提取ღ✿ღ、选矿ღ✿ღ、加工及增值矿产品的权利ღ✿ღ,涵盖从资源研究ღ✿ღ、开采准备ღ✿ღ、采矿工程到矿产品选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ღ✿ღ。开采许可证仅可授予已在其一个或多个勘探许可证区域内证明存在可开采矿藏的同一持有人ღ✿ღ。其面积由申请人根据实际发现矿藏的范围提出申请ღ✿ღ,但不得超过原勘探许可证覆盖的总面积ღ✿ღ,亦不得小于1平方公里ღ✿ღ。开采许可证的初始有效期为十年ღ✿ღ,可在矿产资源尚未枯竭的前提下ღ✿ღ,以十年为一个周期连续续期ღ✿ღ,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可多次延展ღ✿ღ。

  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及其《实施细则》ღ✿ღ,矿业权证持有人须遵守一系列专业资质ღ✿ღ、环境管理及信息披露义务ღ✿ღ,以确保矿业活动的合法性ღ✿ღ、安全性与可持续性ღ✿ღ。

  首先ღ✿ღ,矿业权证持有人须由具备地质ღ✿ღ、采矿及相关工程技术资质与专业经验的人员负责矿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ღ✿ღ,或委托经主管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自然人或法人承担相关专业职能ღ✿ღ。此要求旨在保障矿业活动的科学性与技术合规性ღ✿ღ,防止无资质主体从事高风险作业ღ✿ღ。

  其次ღ✿ღ,所有矿山开采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依据摩洛哥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估法》及相关执行令ღ✿ღ,进行环境影响评估((Étude d’Impact sur l’Environnement,ღ✿ღ, 以下简称“EIE”)ღ✿ღ,并在开工前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环境许可ღ✿ღ。未经许可ღ✿ღ,不得启动采矿ღ✿ღ、选矿或相关建设活动ღ✿ღ。

  在信息报告义务方面ღ✿ღ,矿业权证持有人须按照法规规定的格式和周期ღ✿ღ,无偿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其掌握的所有地质ღ✿ღ、地球物理ღ✿ღ、地球化学ღ✿ღ、水文ღ✿ღ、矿业ღ✿ღ、经济及社会数据ღ✿ღ,包括勘探ღ✿ღ、勘查及开采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技术资料ღ✿ღ。同时ღ✿ღ,须定期提供矿业统计数据ღ✿ღ、矿产品产销情况ღ✿ღ、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执行报告等ღ✿ღ。所有资料须完整保存并可供监管机构查验ღ✿ღ。

  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ღ✿ღ,行政部门在未经矿业权证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ღ✿ღ,不得将其提供的资料公开或转交第三方ღ✿ღ;但可基于所收集数据编制并发布总体统计报表ღ✿ღ、综合地质报告及水资源清单ღ✿ღ。当矿业权证期限届满或被撤销后ღ✿ღ,持有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将依法归属国家所有ღ✿ღ,成为行政部门的公共财产ღ✿ღ。

  此外ღ✿ღ,勘探许可证或开采许可证持有人(或经合法转让的承租人)有权在其许可区域内修建必要的设施与工程ღ✿ღ,包括道路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管线ღ✿ღ、储存设施及生产设备ღ✿ღ,以便开展矿产勘查ღ✿ღ、开采及加工活动ღ✿ღ,前提是遵守相关的安全ღ✿ღ、环保及土地使用法规ღ✿ღ。

  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及其《实施细则》ღ✿ღ,矸石堆和废石堆的开采活动须严格遵循行政许可制度ღ✿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实施ღ✿ღ。

  该法规定ღ✿ღ,任何自然人或法人若拟对既有的矸石堆或废石堆进行再选矿或综合利用ღ✿ღ,必须事先取得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矸石堆和废石堆开采授权ღ✿ღ。该授权赋予持有人在授权区域内对现有堆积物进行再处理ღ✿ღ、选矿及增值利用的专属权ღ✿ღ,但其覆盖范围不得与任何现有矿业权证重叠ღ✿ღ。

  若矸石堆或废石堆系由某一矿山开采许可证持有人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ღ✿ღ,则该持有人无须另行申请开采授权ღ✿ღ,可直接对其矿业活动产生的副产堆积物进行再利用ღ✿ღ。然而ღ✿ღ,对于仍处于勘探许可证阶段的企业ღ✿ღ,如其许可区域内存在历史遗留的矸石堆或废石堆ღ✿ღ,则仅在其勘探许可证依法转化为矿山开采许可证后ღ✿ღ,方可对相关物质进行开采或加工ღ✿ღ。

  矸石堆和废石堆开采授权的最长期限为五年ღ✿ღ,到期后经行政部门审核ღ✿ღ,可续期一次ღ✿ღ,期限相同ღ✿ღ。授权一经发放ღ✿ღ,仅限于原持有人使用ღ✿ღ,不得转让ღ✿ღ、转租或以任何形式处分ღ✿ღ。该规定旨在确保资源再利用的规范性与环境可控性ღ✿ღ,防止未经监管的非法采挖及生态破坏ღ✿ღ。

  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及其《实施细则》ღ✿ღ,摩洛哥法律对洞穴勘查与开采设有独立监管制度ღ✿ღ,以确保地质安全与环境保护ღ✿ღ。

  所谓“洞穴勘查”系指为发现ღ✿ღ、识别或测绘地下洞穴结构而开展的各类技术活动ღ✿ღ,包括钻探ღ✿ღ、地质取样ღ✿ღ、地球物理成像及地下测绘等工作ღ✿ღ。而洞穴开采则涵盖与该洞穴利用相关的全部作业内容ღ✿ღ,尤其包括人工开凿与整治ღ✿ღ、储存空间建设与管理ღ✿ღ、物料注入与提取ღ✿ღ、运行与维护ღ✿ღ、以及地表或地下通道的施工ღ✿ღ。

  洞穴勘查须经行政主管部门(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部或其地区分支机构)批准ღ✿ღ,并取得正式签发的洞穴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ღ✿ღ。该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ღ✿ღ,到期后经审查可续期一次ღ✿ღ,续期期限最长为两年ღ✿ღ。

  申请洞穴勘查或洞穴开采许可证的主体须向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技术与财务能力证明文件ღ✿ღ,以证明其具备安全实施工程的专业资质ღ✿ღ、设备能力及资金保障ღ✿ღ。洞穴开采许可证仅可授予那些已在其勘查区域内成功证明存在一个或多个洞穴的勘查许可证持有人ღ✿ღ,其他主体不得直接申请ღ✿ღ。

  受《对外贸易法》(Law 13-89及修订版Law 91-14)约束ღ✿ღ,摩洛哥对出口活动实行许可证与申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ღ✿ღ。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1条至第5条ღ✿ღ,出口活动需经行政许可ღ✿ღ,特别是涉及特定战略或敏感物资时ღ✿ღ。出口企业必须在摩洛哥外贸主管机关登记备案ღ✿ღ,并通过国家电子贸易系统完成出口许可证申请与单证审核流程ღ✿ღ。出口报关须符合《海关与间接税法典》第155条及以下条款中所规定的经济制度要求ღ✿ღ,包括但不限于ღ✿ღ:临时出口制度ღ✿ღ、加工再出口制度等ღ✿ღ。

  在货物种类管理方面ღ✿ღ,摩洛哥对部分货物实行禁止或限制性出口制度ღ✿ღ。根据贸易部与环境部联合公告ღ✿ღ,石棉(Asbestos)及其制品被明令列入禁止进出口清单ღ✿ღ,任何形式的进口或出口均属违法ღ✿ღ。此外ღ✿ღ,若所涉矿产品被认定为“战略资源”或涉及国家安全利益ღ✿ღ,则须额外取得能源部ღ✿ღ、内政部或国防部等部门的特别授权方可出口ღ✿ღ。

  综上ღ✿ღ,摩洛哥出口管理体系通过行政许可ღ✿ღ、经济制度约束与安全审查机制相结合ღ✿ღ,既保证了国家对战略性资源的监管ღ✿ღ,也为普通商品出口提供了较为开放ღ✿ღ、透明的法律环境ღ✿ღ。

  根据《对外贸易法》及相关实施规章ღ✿ღ,任何在摩洛哥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ღ✿ღ,必须先完成经济经营者注册程序ღ✿ღ。该注册系外贸主体从事进出口活动的前置条件ღ✿ღ,旨在确保贸易主体的身份合法性与可追溯性ღ✿ღ。

  注册程序要求企业先在商业登记处登记并取得RC编号ღ✿ღ,该编号须在所有出口文件(包括商业发票ღ✿ღ、报关单ღ✿ღ、提单等)上标注ღ✿ღ。注册费用标准为ღ✿ღ:法人实体350MADღ✿ღ,自然人150MADღ✿ღ。申请人须提交包括公司章程ღ✿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ღ✿ღ、负面证明等文件ღ✿ღ,可向所在地区域投资中心或一审法院办理登记ღ✿ღ。根据《对外贸易法》ღ✿ღ,进出口商登记的有效期为两年ღ✿ღ,到期后须按规定更新ღ✿ღ。

  对于矿业产品出口ღ✿ღ,根据《第33-13号矿业法》和《对外贸易法》的综合规定ღ✿ღ,须另行申请出口许可证ღ✿ღ。申请流程包括ღ✿ღ:通过国家贸易电子系统PortNet在线提交申请ღ✿ღ,上传商业发票ღ✿ღ、装箱单ღ✿ღ、原产地证明等材料ღ✿ღ;并向外贸部下属的法规与贸易便利化司递交纸质文件ღ✿ღ,经其审核批准后签发许可证ღ✿ღ。

  出口许可证是办理清关的必备法律文件ღ✿ღ,用于证明货物符合出口管制及外汇管理要求ღ✿ღ。若企业未取得有效许可即出口受限或敏感商品ღ✿ღ,将可能根据《海关与间接税法典》第IX章及《商品防欺诈法》承担刑事责任ღ✿ღ,包括罚金与货物没收ღ✿ღ。

  此外ღ✿ღ,工业制成品出口须经质量与市场监管总局进行产品合规检测ღ✿ღ,以核发市场准入授权(Autorisation de mise sur le marché)ღ✿ღ。若出口货物涉及放射性或危险矿物(如铀矿ღ✿ღ、钍矿等)ღ✿ღ,则需额外获得摩洛哥核能安全与辐射防护局的特别批准ღ✿ღ。

  最后ღ✿ღ,所有出口货物均须通过摩洛哥海关总署的实物查验程序ღ✿ღ,通常包括集装箱封签ღ✿ღ、货物比对与单证核查ღ✿ღ,以确保出口申报内容与实际货物一致ღ✿ღ。

  根据《海关与间接税法典》及摩洛哥《财政法》的相关规定ღ✿ღ,摩洛哥对出口业务实行高度优惠的税收政策ღ✿ღ,以提升本国制造与矿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ღ✿ღ。

  在税制结构上ღ✿ღ,几乎所有出口货物均免征关税与国内间接税ღ✿ღ。出口货物被视为零税率交易ღ✿ღ,即出口环节不征收关税ღ✿ღ、消费税及增值税ღ✿ღ,出口企业可凭有效出口单证申请进项税额抵扣或退税ღ✿ღ。特别是对矿业领域而言ღ✿ღ,矿产品出口全面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法》第92条与第94条)ღ✿ღ,以鼓励资源型产业的外向型发展ღ✿ღ。

  相应地ღ✿ღ,矿产品在摩洛哥国内市场销售时须按一般增值税制度纳税ღ✿ღ,适用标准税率20%ღ✿ღ。这一税率为摩洛哥增值税体系的基本税率ღ✿ღ,适用于除农产品ღ✿ღ、教育ღ✿ღ、基础医疗及社会住房等特定豁免项目以外的全部商业活动ღ✿ღ。

  在进口方面ღ✿ღ,摩洛哥对绝大多数产品征收20%的增值税(依据《海关与间接税法典》第106条及《财政法》附录)ღ✿ღ。不过ღ✿ღ,为鼓励国内投资和产业升级ღ✿ღ,法律规定ღ✿ღ:若企业为投资目的进口生产设备或机械装置ღ✿ღ,且其申报价值达到或超过2亿MADღ✿ღ,则该批进口可免征进口关税与增值税ღ✿ღ。这一豁免政策需经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审核批准ღ✿ღ,并须在进口环节通过PortNet备案登记ღ✿ღ。

  总体而言ღ✿ღ,摩洛哥税制对出口企业及大型投资项目实行“出口零税率+投资设备豁免”的双重优惠结构ღ✿ღ,形成了兼顾财政稳定与吸引外资的平衡机制ღ✿ღ,特别有利于矿产加工ღ✿ღ、制造业及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国际竞争力提升ღ✿ღ。

  摩洛哥的地产法律体系较为特殊ღ✿ღ,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ღ✿ღ,即一方面受伊斯兰教法及地方习惯法的历史影响ღ✿ღ,另一方面则基于1913年颁布的《地产登记法》建立了现代化的地籍登记制度ღ✿ღ。这一制度的并行存在ღ✿ღ,使摩洛哥土地在法律属性与自然属性上均呈现出复杂的分类体系ღ✿ღ。

  从法律属性上ღ✿ღ,摩洛哥的土地分为两类ღ✿ღ:一类是已登记地产ღ✿ღ,即依据1913年《地产登记法》在国家地籍系统中登记并具有正式不动产权证的土地ღ✿ღ;另一类为未登记地产ღ✿ღ,其所有权主要依据伊斯兰教法或地方习惯法确认ღ✿ღ。未登记地产的权属通常通过“持续且无争议的占有十年以上”加上至少两名伊斯兰公证人或十三名普通证人出具证明的方式确立ღ✿ღ,但由于缺乏明确地籍信息(如面积ღ✿ღ、界址ღ✿ღ、编号等)ღ✿ღ,因此在实际交易中存在较高风险ღ✿ღ,外资主体应尽量避免购买此类土地ღ✿ღ。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ღ✿ღ,外国自然人或法人ღ✿ღ,无论是否为摩洛哥常驻居民ღ✿ღ,均可依法购买除农业用地以外的地产ღ✿ღ。但如前所述ღ✿ღ,农业用地禁止外国主体直接购买ღ✿ღ,可通过长期租赁方式取得使用权ღ✿ღ。

  购买地产时ღ✿ღ,外国买家须在摩洛哥银行开立可兑换迪拉姆账户ღ✿ღ,并通过该账户完成所有交易款项的支付ღ✿ღ,以符合外汇可追溯与资金来源合规要求ღ✿ღ。同时ღ✿ღ,交易过程必须委托公证人及律师全程参与ღ✿ღ,以确保法律效力与风险防范ღ✿ღ。

  摩洛哥的地产登记与地籍管理由国家地产保护ღ✿ღ、地籍与图册署(统一负责ღ✿ღ。买方可向该机构查询地块的所有权信息ღ✿ღ、面积ღ✿ღ、地籍图ღ✿ღ、规划用途及市镇管制情况ღ✿ღ,以核实土地的法律状态及是否存在抵押ღ✿ღ、查封或共有关系ღ✿ღ。

  对于私人土地ღ✿ღ,交易完成并登记后ღ✿ღ,购买方取得完整的所有权ღ✿ღ;而对于国有土地ღ✿ღ,政府一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授予承租人土地使用权ღ✿ღ,租期依地块用途与合同条款而定ღ✿ღ,无统一年限规定ღ✿ღ。

  摩洛哥环境管理体系由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部下属的环境局负责统筹ღ✿ღ,该机构是全国环境政策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主管部门ღ✿ღ。其主要职责包括ღ✿ღ:制定并实施国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政策ღ✿ღ,监督环境污染防治ღ✿ღ,协调应对重大环境事件ღ✿ღ,推动绿色经济ღ✿ღ、循环经济及可再生能源的国家战略落实ღ✿ღ。

  摩洛哥的环境立法体系较为完备ღ✿ღ,核心法律包括ღ✿ღ:《国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法》ღ✿ღ、《废物管理与销毁法》ღ✿ღ、《森林保护与开发法》ღ✿ღ、《自然保护区法》ღ✿ღ、《水法》ღ✿ღ、《可再生能源法》ღ✿ღ、《反空气污染法》ღ✿ღ、《远洋渔业法》及《矿产开发法》等ღ✿ღ。

  其中ღ✿ღ,《国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法》是摩洛哥环境领域的基本法ღ✿ღ,确立了国家环境政策框架ღ✿ღ,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标ღ✿ღ、适用范围ღ✿ღ、原则ღ✿ღ、主体责任和违法后果ღ✿ღ。该法要求国家机关ღ✿ღ、企业及个人均有维护生态环境和防止污染的法定义务ღ✿ღ,提出“污染者付费”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原则ღ✿ღ,并授权政府制定国家环境行动计划ღ✿ღ。

  《废物管理与销毁法》则是摩洛哥在废弃物治理领域的重要法规ღ✿ღ,对生活垃圾ღ✿ღ、工业废物ღ✿ღ、医药废物ღ✿ღ、危险废物ღ✿ღ、农业废弃物及可降解废物的收集ღ✿ღ、储存ღ✿ღ、运输ღ✿ღ、转移ღ✿ღ、处理ღ✿ღ、再利用与销毁均作出了明确分类与监管要求ღ✿ღ。法律规定ღ✿ღ,任何单位或个人如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与运输ღ✿ღ,须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特别许可ღ✿ღ,许可有效期为5年ღ✿ღ,可续期ღ✿ღ。危险废物必须由国家认可并授权的专业机构处理或销毁ღ✿ღ,禁止任何形式的私自倾倒ღ✿ღ、堆放或填埋ღ✿ღ。违反规定者将依据《废物管理法》第45至52条处以10,000至2,000,000摩洛哥MAD罚金ღ✿ღ,并可并处6个月至2年监禁ღ✿ღ。

  此外ღ✿ღ,《反空气污染法》规定了工业排放许可制度ღ✿ღ;《水法》建立了水资源综合管理机制ღ✿ღ;《可再生能源法》(Law No.13-09)推动风能与太阳能项目发展ღ✿ღ。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估法》——ღ✿ღ,及其执行令)ღ✿ღ,凡在摩洛哥境内拟投资建设涉及基础设施ღ✿ღ、工业ღ✿ღ、农业ღ✿ღ、能源ღ✿ღ、矿产ღ✿ღ、渔业等对生态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ღ✿ღ,均须在开工前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ღ✿ღ,并取得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许可ღ✿ღ。

  环境影响评估的申请人须委托具备资质的技术机构编制环境影响研究分析报告ღ✿ღ,报送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部下属的环境局审查ღ✿ღ。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ღ✿ღ:

  环境影响研究的审查实行双层委员会制度ღ✿ღ:投资金额超过2亿摩洛哥MAD的项目ღ✿ღ,或跨地区ღ✿ღ、跨境性质的项目ღ✿ღ,由国家环境影响研究委员会负责评审ღ✿ღ;其他地方性项目由地区环境影响研究委员会负责ღ✿ღ。

  国家环境影响研究委员会由环境主管部门牵头ღ✿ღ,成员包括能源ღ✿ღ、水利ღ✿ღ、农业ღ✿ღ、内政ღ✿ღ、卫生ღ✿ღ、工业ღ✿ღ、渔业ღ✿ღ、住房等部委代表ღ✿ღ。程序上ღ✿ღ,在收到完整的环境影响报告及公众咨询结论后ღ✿ღ,国家委员会须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意见ღ✿ღ,环境主管部门再于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评估结果ღ✿ღ,并决定项目是否可获环境许可ღ✿ღ。若委员会认为材料不充分ღ✿ღ,可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ღ✿ღ,申请人提交补正后ღ✿ღ,委员会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结论ღ✿ღ。

  摩洛哥《劳动法》是规范全国劳动关系的基础性立法ღ✿ღ,对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终止ღ✿ღ、劳资权利义务ღ✿ღ、工资与社会保障ღ✿ღ、劳动安全与卫生ღ✿ღ、特殊群体保护ღ✿ღ、劳动争议解决及工会组织等事项进行了系统规定ღ✿ღ。

  《劳动法》里规定了三类劳动合同ღ✿ღ:无固定期限合同——为常见形式ღ✿ღ,用于长期用工关系ღ✿ღ;固定期限合同——用于具有明确时间或项目周期的临时性工作ღ✿ღ,和特定任务合同——用于完成特定项目或工作目标ღ✿ღ。

  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CDI)ღ✿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ღ✿ღ,对于固定期限合同(CDD)ღ✿ღ,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ღ✿ღ。若员工系管理层或技术岗位ღ✿ღ,可经书面约定适度延长ღ✿ღ,但须遵守劳动监察部门指导标准ღ✿ღ。

  固定期限合同期满自动终止ღ✿ღ;若提前解除且不存在重大违约或不可抗力ღ✿ღ,解除方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剩余合同期工资的赔偿金ღ✿ღ。无固定期限合同中ღ✿ღ,若任意一方欲终止合同而无重大过错ღ✿ღ,须提前通知对方ღ✿ღ,提前期可在合同或集体协议中约定ღ✿ღ,但不得少于8天ღ✿ღ。

  根据《摩洛哥一般税法》及财政部公布的最新税收修订条款ღ✿ღ,摩洛哥企业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制度ღ✿ღ,税率区间为10%至31%ღ✿ღ,具体取决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ღ✿ღ:

  摩洛哥政府为鼓励投资及出口企业发展ღ✿ღ,对外资及出口型企业提供一系列税收优惠ღ✿ღ。根据《投资宪章》及财政法第6条规定ღ✿ღ,新成立企业与出口企业可在成立后前五个财政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CIT)免税期ღ✿ღ;自第六年起ღ✿ღ,出口销售收入适用17.5%的优惠税率ღ✿ღ。该政策特别适用于矿业出口企业ღ✿ღ,优惠期自首次出口业务所在财政年度起计算ღ✿ღ。同时ღ✿ღ,若本地企业向出口企业销售制成品或原材料ღ✿ღ,其相关收入亦可按同样的优惠税率征税ღ✿ღ。

  此外ღ✿ღ,所有摩洛哥应税企业均须缴纳年度最低税ღ✿ღ,税率为年总收入的0.5%ღ✿ღ,但最低缴纳额不得低于3,000 MADღ✿ღ,以确保企业持续纳税义务ღ✿ღ。

  依据2007年11月30日第1-07-195号皇家法令公布的《第47-06号地方税法》第4条ღ✿ღ,矿业企业除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外ღ✿ღ,还须缴纳地方年度采矿税(ღ✿ღ。该税基于矿业活动期间提取的矿产品数量计征ღ✿ღ,税额按地区差异在每吨1至3 MAD之间浮动ღ✿ღ。纳税义务主体为特许权人或矿业活动所有者ღ✿ღ。

  若企业在摩洛哥未设立注册办事处ღ✿ღ,其从摩境内获得的各类付款收入须按10%税率缴纳源泉预提税ღ✿ღ。矿业企业向非居民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亦适用10%预提税ღ✿ღ;非居民分支机构将利润汇回总部时ღ✿ღ,须缴纳15%的分支机构利润汇出税ღ✿ღ,但若摩洛哥与受益方所在国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ღ✿ღ,则可按协定适用更低税率ღ✿ღ。

  目前ღ✿ღ,摩洛哥尚未出台单独的碳排放法或征收碳税的法律ღ✿ღ。但根据摩洛哥国家水利与电力局的能源战略预测ღ✿ღ:可再生能源在全国电力装机中的占比已于2022年达42%ღ✿ღ,预计2025年将提升至52%ღ✿ღ,2030年达到64.3%ღ✿ღ,届时可再生能源将首次超越化石能源成为摩洛哥电力的主要来源ღ✿ღ。

  同时ღ✿ღ,摩洛哥在《国家气候承诺》中将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42%上调至45.5%ღ✿ღ。虽然目前尚无强制碳税ღ✿ღ,但企业和机构已被要求在重大投资或生产活动中报告碳排放数据并接受排放监测ღ✿ღ,以配合国家减排计划ღ✿ღ。未来ღ✿ღ,财政部与能源部可能推出基于排放强度的分级碳税机制ღ✿ღ,以进一步引导企业减排ღ✿ღ、促进清洁能源转型ღ✿ღ。

  尽管摩洛哥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ღ✿ღ、政治稳定和较完善的投资与贸易法律体系ღ✿ღ,在非洲及地中海区域中展现出较强的营商吸引力ღ✿ღ,但其经济结构仍存在一定制约因素ღ✿ღ。

  尽管摩洛哥政府出台了多项投资激励措施以吸引外资ღ✿ღ,但在实际操作中ღ✿ღ,企业获取优惠政策的程序仍相对复杂ღ✿ღ,行政审批环节多ღ✿ღ、周期长ღ✿ღ、协调成本高ღ✿ღ。投资者若申请税收减免ღ✿ღ、土地优惠或人力培训补贴ღ✿ღ,通常需分别经过地区投资中心ღ✿ღ、摩洛哥投资与出口发展署以及投资部(等多个部门审核ღ✿ღ。各环节之间存在文件交叉审查与多层次批准ღ✿ღ,导致项目从申报到获批往往需数月甚至更长时间ღ✿ღ。此外ღ✿ღ,政府对企业培训摩洛哥本地员工提供的补贴亦需逐级报批ღ✿ღ,流程繁琐ღ✿ღ、周期较长ღ✿ღ,资金到位滞后ღ✿ღ。

  因此ღ✿ღ,中资企业在投资初期应充分了解摩洛哥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与限制性要求ღ✿ღ,避免高估政策兑现的及时性和力度ღ✿ღ,应以审慎ღ✿ღ、务实的态度对待激励政策ღ✿ღ,并在项目预算中适当预留行政审批与制度性延迟成本ღ✿ღ,以实现科学ღ✿ღ、稳健的成本核算ღ✿ღ。

  在劳动力方面ღ✿ღ,摩洛哥虽拥有较充足的青年劳动力资源ღ✿ღ,但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ღ✿ღ。根据摩洛哥劳动法及2023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ღ✿ღ,非农业领域工人最低月工资为税前约2,800摩洛哥3,120MADღ✿ღ。然而ღ✿ღ,受城市物价水平较高ღ✿ღ、通货膨胀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因素影响ღ✿ღ,企业实际用工成本明显高于法定下限ღ✿ღ。据中资企业反馈ღ✿ღ,摩洛哥中层管理人员平均月薪普遍在10,000MAD以上ღ✿ღ,而生产线MAD之间ღ✿ღ,薪资结构分化明显ღ✿ღ。

  税收方面ღ✿ღ,摩洛哥基本沿袭法国税收体系ღ✿ღ,税种多ღ✿ღ、总体税赋较重ღ✿ღ。对企业而言ღ✿ღ,除直接税外ღ✿ღ,地方税ღ✿ღ、登记税及附加费用亦构成经营成本的重要部分ღ✿ღ。

  摩洛哥劳动法体系保护力度较强ღ✿ღ,工会组织影响力显著ღ✿ღ,使得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ღ✿ღ、解雇程序以及外籍员工居留手续等方面均面临较高的制度性与隐性成本ღ✿ღ。

  首先ღ✿ღ,摩洛哥的工会组织在企业劳资关系中具有较大话语权ღ✿ღ。《劳动法》赋予工会较强的集体谈判权与员工保护机制ღ✿ღ。企业若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ღ✿ღ,极易引发工会介入或劳动仲裁ღ✿ღ。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在被解雇时ღ✿ღ,除须提前通知并说明理由外ღ✿ღ,雇主还需依法支付解雇补偿金ღ✿ღ、未休年假补偿ღ✿ღ、通知期工资及社会保险补偿等多项费用ღ✿ღ;若被裁员工任职时间较长或解雇被认定为不当ღ✿ღ,赔偿金额通常可达6至12个月工资ღ✿ღ,严重者甚至需复职ღ✿ღ。此外ღ✿ღ,企业调整薪资结构ღ✿ღ、裁员或变更岗位时须事先征得工会同意或与员工代表协商ღ✿ღ,否则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处罚ღ✿ღ。

  其次ღ✿ღ,在外籍员工管理方面ღ✿ღ,中资企业需承担较高的行政与合规成本ღ✿ღ。根据摩洛哥劳动与移民管理法规全国联网排列3ღ✿ღ,外国人员在摩洛哥工作必须事先取得就业许可ღ✿ღ。申请人须提交由摩劳动部签署的《外国人就业合同》ღ✿ღ、无犯罪记录证明ღ✿ღ、学历证明及雇主担保函等材料ღ✿ღ,经劳动部批准后方可在摩从事工作ღ✿ღ。

  1. 自2016年6月起ღ✿ღ,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摩洛哥停留90天ღ✿ღ,但该签证仅限旅游ღ✿ღ、商务考察等短期活动ღ✿ღ,不得在摩工作ღ✿ღ;

  4. 工作期超过6个月的人员必须持就业许可和经警方认证的居留证ღ✿ღ。居留证申请须提交经摩劳动部门签字的就业合同ღ✿ღ、雇主出具的担保证明及经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ღ✿ღ。

  5. 对于首次申请居留证的人员ღ✿ღ,无犯罪记录须由申请人所在国司法机关出具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并经公证及摩洛哥驻外使领馆认证ღ✿ღ;若为续期申请ღ✿ღ,则须由摩洛哥司法部出具本地无犯罪记录证明ღ✿ღ。居留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需每年更新ღ✿ღ。

  此外ღ✿ღ,根据《摩洛哥外国人就业条例》规定ღ✿ღ,承包工程企业的业主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员工办理居留及工作许可手续ღ✿ღ,包括出具项目证明及雇主担保文件ღ✿ღ。未依法履行该义务可能导致项目审批或人员入境受限ღ✿ღ。

  综上ღ✿ღ,摩洛哥劳工管理制度在保护本地工人权益与规范外籍就业方面均较为严格ღ✿ღ。中资企业在项目筹备与运营阶段应充分考虑解雇补偿ღ✿ღ、社会保险ღ✿ღ、签证办理ღ✿ღ、居留更新等隐性成本ღ✿ღ,并建立合规用工制度ღ✿ღ,确保所有劳动合同ღ✿ღ、许可文件及签证手续符合摩洛哥劳动与移民法律要求ღ✿ღ,从而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与运营成本ღ✿ღ。

  整体而言ღ✿ღ,对于中国企业来说ღ✿ღ,在摩洛哥投资应当结合该国资源禀赋与产业政策ღ✿ღ,重点聚焦出口加工型产业和产业链延伸项目ღ✿ღ。一方面ღ✿ღ,可依托中国的装备制造ღ✿ღ、工程技术与产业集成优势ღ✿ღ,发展面向欧美市场的出口型加工业或零部件配套产业ღ✿ღ;另一方面ღ✿ღ,可投资于帮助摩洛哥延长产业链和提高附加值的项目(如新能源电池材料ღ✿ღ、汽车零部件ღ✿ღ、矿产精炼与再加工ღ✿ღ、农产品深加工等)ღ✿ღ,以与摩方的产业升级战略形成互补ღ✿ღ,而非直接与当地大型企业竞争ღ✿ღ。

  此外ღ✿ღ,中资企业在落地前应做好法律政策与周边市场的深入调研ღ✿ღ,包括对税收制度ღ✿ღ、劳工法规ღ✿ღ、进出口管制ღ✿ღ、投资激励政策及双边协定的系统了解ღ✿ღ。投资后ღ✿ღ,应加强与摩洛哥政府各部门ღ✿ღ、行业协会及地方机构的沟通ღ✿ღ,建立稳定的行政协调渠道ღ✿ღ。建议派遣具备良好外语能力(法语或阿拉伯语)与跨文化沟通经验的管理团队驻摩工作ღ✿ღ,以确保项目审批ღ✿ღ、银行结算ღ✿ღ、用地手续及员工管理等环节顺畅高效运行ღ✿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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